他是辛亥革命后清宣统三年(1911年)在江苏独立时期的重要人物,曾被任命为两淮盐政总理张謇的下属,担任淮盐科长。期间,他积极提议改革,对解决盐商与运商之间的矛盾和管理问题有着显著贡献。在元年(1912年),随着两淮盐政总局裁撤,他转而创办了溥益纺织公司,并引入“一条龙”生产法,为当时的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在之后的一系列活动中,他回到家乡,在马鞍山地区设立了福民、利民两个铁矿公司,并最终合并成立福利民铁矿公司。他还参与创办南通纺织专科学校,并曾任校长。此外,他还投资于大有晋盐垦公司,以及上海商业储蓄银行,还支持史量才经营《申报》等。
此外,他与黄奕住一起支持中南银行的成立,并参与上海华商纱厂联合会。他的企业活动涉及到与日本的小柴英侍订立销售合同,将所产矿石出口至日本,同时也在东台县小海镇合办大丰盐垦公司发起筹建大生六厂、大生八厂等企业。
他还资助穆藕初创办昆曲传习所,并捐资建立静仁职业学校,提供农事管理、工业职业和女子织机等学科教育。此外,他还是南通实业总公司纺织管理处处长,也参与兴办中国铁工厂制造新式农具和机械产品。